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房屋招租公告8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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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房屋招租公告
招租人:南京紫霞融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租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82-6-3号
招租标的:房屋招租总计租面积为28.5平方米,共计1间,其中82-6-3号房屋计租面积为28.5平方米,标的以间为单位。
招租用途:商业
招租业态:本土小吃
租赁期限:3年
租金底价:不低于2.5元/㎡/天
物业管理费:0.8元/㎡/天
报名保证金:6501.56元
付款周期:半年付
房屋工程技术条件:初始电力70KW
租赁形式:公开招租
其他: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竞租。
2、招租人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等网站、平台进行核查竞标人的信用信息,如发现隐瞒,将取消竞标人的报名资格。
3、竞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承诺书。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17时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栖霞街60号栖霞山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竞标人于报名截止前至报名地点,填写招租报名表、信用承诺书。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要求:潜在竞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前往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该房屋能否满足其中标后的使用用途(包括能否办理企业登记、经营许可、消防备案等审批手续),且中标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该房屋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竞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承租的房屋不能办理消防、经营许可等审批手续或不符合租赁用途为由拒绝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不得以上述理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逸童18852084219
投诉及监督电话: 025-85778539
南京紫霞融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房屋公开招租方案及开标会竞价规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82号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拟定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招租标的(以间为单位):82-6-3号房屋,1间,计租面积为28.5平方米。
2、上述计租面积请竞标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竞标人投标的,视为认可本招租方案公示的计租面积,竞标人中标后不得以计租面积有偏差要求降低租金。
3、拟招租房屋的规划用途或使用现状为商业,房屋的权证或建设规划许可等状况为: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潜在竞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前往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该房屋能否满足其中标后的使用用途(包括能否办理企业登记、经营许可、消防备案等审批手续),且中标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该房屋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竞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承租的房屋不能办理消防、经营许可等审批手续或不符合租赁用途为由不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不得以上述理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详见招租公告
三、报名保证金
1、竞标人应在报名时向招租人交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详见招租公告),未按规定交纳的,不能参加竞标。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南京紫霞融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紫金农商行栖霞山支行,
账号:3201130071010000069546
2、竞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若不再续租,在清缴完所有的相关费用后不计息退还。
3、竞标人未中标的,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若竞标人有违反本招租方案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5、竞标人中标后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栖霞古镇房屋租赁合同》,中标人未按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租其他约定
1、该经营用房以铺位整体招租的形式对外招租。
2、租金优惠:82-6-3房屋租金优惠期(免租)不超过3个月,租金优惠期属于合同期的一部分,不再另行计算。该租金优惠期为甲方基于乙方完全履行租赁合同而给子的优惠措施,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必须在解约前一次性向甲方补交该租金优惠金额。
3、合同期满后,竞标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4、本次招租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支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签订的当日内付清;自第二期起的每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均应提前(即在租金到期日之前)20日支付。
5、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业态及品牌,如变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并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部门许可证照后方能营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竞标人中标后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对建筑物内部进行装修时,须向招租人提供书面设计方案且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不得私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包括修改建筑外观)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否则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装修所涉及需经政府规划、建设、消防、市政、交通、环保、环卫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和使用验收由中标者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必要时招租人可协助办理,协助办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7、租赁期满后或因竞标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招租人有权选择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全部归招租人所有并不做任何补偿或要求中标者恢复原状。
8、如遇政府征收(拆迁)等因素,双方签订的《栖霞古镇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竞标人须无条件搬出,将租赁房屋交还给招租人,竞标人租赁期间投入的动产由竞标人自行处理,竞标人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潢等补偿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因协议搬迁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继续对外招租的,参照本条款执行):
(1)全部归招租人所有,竞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给与补偿。
(2)竞标人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潢等按届时征收拆迁政策获得的补偿给竞标人,由招租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属于竞标人的补偿款在拆迁单位支付给招租人后再支付给竞标人。除此之外,招租人不给竞标人其他任何补偿。
9、非因招租人原因或不可抗力,中标者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中标者须按逾期租金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10、本招租方案与《栖霞古镇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房屋招租开标规则
招租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本次招租以公开竞标方式完成。
若公开招租截止前,只收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标人报名时,按招租人通知的时间,竞标人填报《国有房屋公开招租竞标书》。竞标人按约定时间提报竞标书或投标报价不低于标的底价的,即确定其为中标人。若竞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报竞标书或投标报价低于标的底价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招租报名保证金。
若收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标人报名时,具体细则如下;
1、招租公告截止日后,招租人召开开标会议,具体时间以招租人通知为准。
2、开标会由招租人主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招租人的主管部门全过程监督;主管部门、招租人、商管公司组成评标工作小组。
3、开标采取竞标人密封报价形式,价高者中标:
(1)竞标人携带密封报价书,由评标小组现场拆封报价书,由主持人依次宣读各竞标人报价,当场确定有效报价和最高报价。
(2)竞标人按照招租人提供的《国有房屋公开招租竞标书》填报,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标的底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如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由抽签确定中标人。
(4)《国有房屋公开招租竞标书》上所填文字及数据如出现涂改,则视为无效报价。
4、竞标人出现如下行为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招租报名保证金:
(1)竞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公开招租方案底价的;
(2)竞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报《国有房屋公开招租竞标书》;
(3)竞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到达开标会现场的;
(4)自公开招租报名之日起至开标会议召开前,如竞标人之间出现串标、围标、陪标、劝标等行为;
(5)竞标人提交虚假投标报名材料的。
5、如遇突发事件,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评标工作小组有权作出临时处理决定,临时处理决定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6、评标小组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六、《栖霞古镇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七、招租人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南京紫霞融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